校园歌手大赛是我校最具特色,并深受广大同学喜爱的文艺活动之一。为庆祝“五四”青年节,迎接大运会,构建特色校园文化,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,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、张扬个性、展示自我的平台和机会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我校团委特举办第四届校园歌手大赛。
一、活动主题
我唱我歌,喜迎大运:唱响青春旋律,舞动七彩年华
二、比赛安排
1、参赛对象:我校初中部学生均可报名,报名截止到4月19日。
2、初赛时间:4月11日——19日;决赛时间:四月底(暂定)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比赛地点:一楼报告厅
3、各班必须在4月19日前报本班的参赛选手名单、曲目、演唱方式(独唱、小组唱等)及伴奏带到团委杨璐老师处。
三、参赛办法:
1、初赛阶段:初赛人数不限;但每班需报2至3个节目。采取海选的方式,选手经抽签后按顺序参赛,最终选出10——15名选手进入下一轮比赛。决赛阶段:大赛采取记分制,选手经抽签后按顺序参赛,采取评委现场打分方式。
2、参赛形式:选手自行选歌,演唱形式不限,可以是独唱、重唱、小组唱、合唱、表演唱、说唱等,鼓励创新。
3、曲目要求: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,贴近学生生活,以体现新时代、新生活、新风貌为主。演唱曲目的风格和难度要符合自身年龄特点。最好选择与大运相关的歌曲。
4、伴奏要求:自备伴奏曲。音响伴奏必须是CD伴奏带、MP3格式或VCD能消音的卡拉OK格式。
四、评分标准:
评分内容包括5个项目:歌曲内容、音色音质、演唱技巧、仪表仪态、综合素质。
a、歌曲内容: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歌手情绪饱满、能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,富有朝气。
b、音色音质:要求音准好、发音清楚,音色清晰而有质感。
c、演唱技巧:要求歌曲演唱富有感情,歌曲处理得当,音乐节奏感强,艺术表现力强,表现形式有创新。
d、仪表仪态满: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得体,符合学生的身份;仪态稳重,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,精神风貌好、台风正。
五、注意事项及要求:
1、参赛者不能重复参与,只可以一个人参与,或者参与一个组合,重复参与无效。
2、校园流行歌、校园英文歌、粤语歌曲等,但歌曲的内容要健康向上,格调高雅,清新活泼,反映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、崇高的理想追求、高雅的审美情趣和丰富的精神生活。以歌颂学校或歌颂校园生活、歌颂班级、歌颂友情、歌颂老师、歌颂同学等为内容。
3、鼓励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,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。
4、参赛的同学可单人上,可以自由组合,并且可以为自己的组合命名。(组合最多4人,提倡本班合作。)
5、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,每人或每个组合限唱一首,伴奏纯音乐自备,最好是MP3,方便播放,如发生特殊情况,则清唱上场。
6、参赛者应自备服装,但服装要体现中学生积极向上的态度。
七、评分标准及评奖办法:
1、满分为100分。决赛按最后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,优秀歌手奖若干。
2、设团体奖三个,以班级为单位评出最佳海报奖;最佳亲友团;文明观众奖。
团委、初中部
2011-4-8